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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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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8-060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340,000,000元,公司已实际为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50,000,00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友好协商,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与华夏银行北京东单支行就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展期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了展期协议,协议金额累计340,000,000元人民币。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本次展期协议的签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1030134965

法定代表人:葛琳

注册资本:99398.99940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2、54、56号7层南栋0101-706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施工总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安消技术资产总额394,560.11万元,负债总额317,793.3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04,854.4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17,793.37万元,资产净额76,766.73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0,305.58万元,净利润-31,768.5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591.95万元。

截至2018年3月31日,中安消技术资产总额438,012.56万元,负债总额363,567.0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02,054.4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63,567.00万元,资产净额74,445.56万元;2018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256.02万元,净利润-2,321.1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27.70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中安消技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直接持有中安消技术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对华夏银行北京东单支行与中安消技术签署的展期协议而实际产生的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协议项下借款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展期协议期限为至2019年1月22日。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授信担保事项在公司融资担保授权范围内,因此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259、2017-267、2018-029、2018-04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785,833,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3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2018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其中涉及华夏银行北京东单支行与中安消技术借款纠纷一案,已于近日完成调解,并签署了上述展期协议,公司将在收到法院调解文书后另行履行公告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8-061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或“中安科”)因与天津中启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启创”)存在股权转让纠纷,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7)沪02民初503号],诉讼事实与理由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64)。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12月28日开庭审理本案。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第三人镇江卓佳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镇江卓佳”)经法院准许加入诉讼,并在调解协议中同意按照其与天津中启创、中安科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约定的调解方案承担保证责任。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经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二、诉讼结果的执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被告天津中启创、第三人镇江卓佳已按照调解协议完整履行相应款项支付义务,公司亦根据调解协议要求完成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创卓越”)股权过户手续。本次诉讼调解协议已执行完毕,公司终止收购启创卓越股权事项亦已执行完毕,该次重组的实施情况尚待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意见。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