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8-088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73证券简称:当代东方公告编号:2018-089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于2018年6月15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董事长彭志宏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逐项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意向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后,和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791,550,442股的20%的发行上限,即不超过158,310,088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发行价格,再确定具体发行股票数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由于本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的原因增持的本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一切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确定和调整、具体认购办法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它事项;
(二)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三) 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四) 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五) 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等因素,按投入项目的紧急程度、实际资金需求和实施进度对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项目中的具体使用安排;
(六) 授权董事会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
(七)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结果,办理增加注册资本相关的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八) 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
(九) 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的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以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十)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十一) 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非公开发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进展安排,公司董事会同意暂时不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再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73证券简称:当代东方公告编号:2018-090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2018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8年10月底实施完成。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等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募集资金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的影响;本次发行将会采用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本次测算假设发行价格为5月22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18.34元/股,本次发行股数暂估为81,788,440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791,550,442股的20%,即158,310,088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2017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67.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847.92万元;假设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17年持平、增长20%、增长40%三种情况(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假设公司201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与2017年度持平;
6、本次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在计算2018年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未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外的其他因素对股本的影响,未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每股收益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不同盈利假设情形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对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上述指标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与净资产将有所增长。由于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在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存在下降的可能,即期回报存在摊薄的风险。但是如果公司可以保持净利润的高速增长,则可基本规避该风险。
(三)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并产生效益,公司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厚。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大幅增加,而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有业务。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
此外,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完成项目建设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内部运营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合理使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三)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在《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芳及控股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但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已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除外;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五、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73证券简称:当代东方公告编号:2018-091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2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5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的要求。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其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芳及控股股东当代文化,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但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已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除外;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73证券简称:当代东方公告编号:2018-092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
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与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公告编号:2018-093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6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于2018年6月15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李泽清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意向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者。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后,和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791,550,442股的20%的发行上限,即不超过158,310,088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发行价格,再确定具体发行股票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由于本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的原因增持的本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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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暂时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73证券简称:当代东方公告编号:2018-095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
时尚无法提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6月22日,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截至《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日,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尚在编制过程中。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并进行补充公告。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公告编号:2018-095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23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预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编制工作,并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事由
公司同时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证券代码:000673)自 2018年 6月25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二、继续停牌事项具体情况
目前,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以现金方式收购首汇焦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公司与目标公司相关股东方签署了《关于首汇焦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合作意向书》”)。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在2018 年 7月 2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8 年 7月 24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但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罗超(代表全体交易对方与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本次交易对方为:罗超、天津渲弘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鹰潭市睿域科技有限合伙企业、杭州毅凯鲸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景鹄集团有限公司)
2、受让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3、标的公司:首汇焦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首汇焦点”或“标的公司”)
4、股权转让:转让方拟将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将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对价。
5、支付方式: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收购
6、标的公司预估值:标的公司预计估值为人民币12亿元,最终以评估报告为准。
7、首汇焦点股东有义务保证盈利预测的实现:如果利润未能完成,则按下述方式进行补偿,各年应补偿现金(金额)的计算方式为:
累计现金补偿金额=∑(N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N 年度实际净利润);(注:即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与各年度实际净利润的差额累计求和,其中∑系求和符号)。
8、违约责任:本意向书签署后,任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协议,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如果上市公司和/或标的公司存在交易的实质性障碍,则出现实质性障碍的相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次交易,并不负违约责任。
9、生效:本合作意向书自本协议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对价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最终收购价格以经各方认可的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确定。
五、拟聘请中介机构情况
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拟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拟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法律顾问、审计机构。
六、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七、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文件;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6 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