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8-040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于2018年6月16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6月22日在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钱木水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任少波先生、章勇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申请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