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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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8-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5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李驰女士关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志江、罗小艳(李志江之配偶)及李驰(李志江与罗小艳之女)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罗明(罗小艳之胞弟)、罗平(罗小艳之胞妹)、黄海霞(罗明之配偶)、李志君、胡建国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及累计被质押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公告编号:2018-076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东中筑天佑美学灯光有限

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中筑天佑美学灯光有限公司51.0248%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陈如兵、郭琼生及胡华(以下合称“交易对方”)签署《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如兵、郭琼生、胡华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陈如兵、郭琼生、胡华分别将其持有的广东中筑天佑美学灯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筑天佑”)18.9428%股权、29.07%股权、3.012%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中筑天佑51.0248%股权,交易对价为209,201,680元。前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广东中筑天佑美学灯光有限公司51.0248%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号)。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将股权转让款全部支付完毕,且中筑天佑已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基于当前实际情况,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与交易对方就《购买资产协议》关于以交易对价购买公司股票事宜的修改达成共识,并于2018年6月22日签署《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如兵、郭琼生、胡华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一:陈如兵

乙方二:郭琼生

乙方三:胡华

(二)主要内容

1、各方一致同意,将《购买资产协议》第2.5条“各方同意,乙方收到交易对价且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90日内,应以部分交易对价款(对应115,000,000元)于二级市场购买甲方股票”修改为“各方同意,乙方收到交易对价且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120日内,应以部分交易对价款(对应115,000,000元)于二级市场购买甲方股票。若发生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的事项,导致乙方无法在上述期间内按照本条约定购买甲方股票的,则前述时间相应顺延”。

2、本协议系对《购买资产协议》的修改和补充,与《购买资产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约定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以《购买资产协议》为准。

3、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如兵、郭琼生、胡华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