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和解公告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6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和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事项的基本情况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9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详见公司 2017年3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号:2017-007)。近日,公司与华锐风电达成和解,并签署《合作协议书》。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考虑到甲乙双方长期合作关系,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本合作协议。
(一)为双方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乙方同意从《供货合同》项下甲方应付乙方的总账款68,842,122.35元中减免18,911,281.00元,剩余货款为49,930,841.35元。
(二)减免后的余款在协议生效后第二个月开始起每季度付款414万元,第十二季度回款剩余全部款项。
(三)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每一公立年底前需将当年支付款项全部付清,否则,甲方需返还乙方减免货款中的相应货款,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四)在以后合作中,甲方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为乙方提供便利。
三、简要说明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乙方对甲方的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6195.79万元,根据合作协议,预计本年应将已计提坏账准备1027.44万元作会计冲回处理。预计影响公司本年度利润713.84万元,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据,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已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