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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量化智慧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8-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华泰柏瑞量化智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18年6月27日之前(不含2018年6月2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5日

华泰柏瑞量化先行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华泰柏瑞量化先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18年6月27日之前(不含2018年6月2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5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起至2018年6月21日17:00止,2018年6月22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票进行了计票,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98424053.76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27918514.63份的76.94%,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调整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结果为:98424053.76份同意,0份反对,0份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参会份额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全部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30000元,合计40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调整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对《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并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登载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四、备查文件

1、《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5日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华泰柏瑞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18年6月27日之前(不含2018年6月2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