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18-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0证券简称:科林电气公告编号:2018-036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6月15日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

同日,在公司网站等内部系统对《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16日起至2018年6月25日止,时限不少于10天。

在上述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应。

二、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信息,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列入《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6、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有关规定,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