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18-036
债券代码:143083 债券简称:17金诚01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41,839,68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7月2日(星期一)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82号)核准,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诚信”)于2015年6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500万股,并于2015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20位股东所持有的限售股共计341,839,680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以上股票将于2018年7月2日起上市流通(原定上市流通日2018年6月30日为非交易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上市流通日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7月2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37,500万股,其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21,912.8万股。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5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7,500万股,此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45,000万股。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3,500万股。此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58,500万股。
因以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同比例增加至34,183.97万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做出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金诚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金诚信股份,也不由金诚信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所持的金诚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利润分配、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金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金诚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金诚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利润分配、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金诚信集团持有金诚信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先成、王慈成、王友成、王亦成、王意成分别承诺:自金诚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金诚信股份,也不由金诚信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
本公司股东鹰潭金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鹰潭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金诚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金诚信股份,也不由金诚信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
本公司股东刘文成、路广章、强国峰分别承诺:自金诚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诚信股份,也不由金诚信收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先成、李占民、王慈成、王友成、谭金胜、郭大地、张俊、李红辉、方水平、龚清田、尹师州分别承诺:自金诚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金诚信股份,也不由金诚信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的金诚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利润分配、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不低于金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金诚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金诚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利润分配、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金诚信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金诚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金诚信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金诚信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金诚信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监事刘淑华承诺:自金诚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金诚信收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金诚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个月内(含第三十个月)离职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三十一个月至第三十六个月内离职的,本人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金诚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金诚信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金诚信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金诚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41,839,68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7月2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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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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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