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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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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07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公告编号:2018-084

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6月26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滨先生召集,并于会议召开3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0人,实际到会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冯滨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但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项产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2个月,如单项产品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的,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项产品终止时止。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于产品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

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07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公告编号:2018-085

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6月26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李海涛女士召集并主持,并于会议召开3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但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项产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2个月,如单项产品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的,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项产品终止时止。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于产品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备查文件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07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公告编号:2018-086

债券代码:128022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信旅游”)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但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项产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2个月,如单项产品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的,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项产品终止时止。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于产品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3号),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9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7日到达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证天通(2017)证验字第04008号《验证报告》验证。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分别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平安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宁波银行的3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与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进行了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资金闲置原因

1、基本情况

根据《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5,123.87万元。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于产品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项产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2个月,如单项产品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的,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项产品终止时止。

3、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但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授权事宜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

尽管上述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保本型产品,选择合格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合同及协议应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公司现金管理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众信旅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众信旅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