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8-2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25日在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崔薇薇女士、独立董事王峥涛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长郭敏先生、独立董事王华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敏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经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拟通过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所持有的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出具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0441-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肇庆中恒制药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71,351.93万元,评估价值为88,986.76万元,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价,拟为88,986.76万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经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拟通过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所持有的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天健兴业出具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0441-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肇庆中恒双钱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268.18万元,评估价值为3,311.94万元,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价,拟为3,311.94万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十三五”中恒集团发展战略,构建医药核心主业与食品业务齐头并进发展格局,探索一条创新发展路径,做强做大食品板块。中恒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希望通过引入合适的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增强梧州双钱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提名陈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傅文发先生因工作原因已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推荐陈海波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广投集团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比例符合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规定。广投集团推荐陈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陈海波先生简历
陈海波,男,1974年10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工会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党委办公室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党的领导,加强统筹集团党委日常服务、协调工作,督促落实集团党委的决定部署,公司决定设立党委办公室,与公司总裁办公室合并办公。该部门设立后公司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7月25日(星期三)下午2点30分在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召开中恒集团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一)《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提名陈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7日
附件:公司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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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8-2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
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拟通过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中恒制药”或“转让标的”)100%股权,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价88,986.76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暂不能确定,目前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开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经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所持有的肇庆中恒制药100%的股权。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出具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0441-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肇庆中恒制药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71,351.93万元,评估价值为88,986.76万元,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价,拟为88,986.76万元。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
(一)肇庆中恒制药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彭伟民
注册资本:26,7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8月22日
住所:肇庆高新区将军大街9号行政办公楼4楼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药品、能源、基础设施、物流行业的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转让标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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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标的评估情况及定价情况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天健兴业出具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0441-1号】,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对象: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2.评估范围: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
5.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6.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71,351.93万元,评估价值为88,986.76万元,增值额为17,634.83万元,增值率为24.72%;总负债账面价值为50,518.50万元,评估价值为50,518.50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0,833.43万元,评估价值为38,468.26万元,增值额为17,634.83万元,增值率为84.65%。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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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8)012683号),肇庆中恒制药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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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转让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1.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肇庆中恒制药100%股权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肇庆中恒制药股权,肇庆中恒制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肇庆中恒制药100%股权股份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限制转让的情形。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100%股权,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价。最终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
四、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一)肇庆中恒制药的职工由转让后的受让方继续履行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前企业的工资水平,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开挂牌的结果,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合同、组织实施股权过户及收取股权转让款等事项)。
五、转让标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100%的股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恒集团将不再持有肇庆中恒制药股权,肇庆中恒制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事项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须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的转让方式为公开挂牌转让,因此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能否交易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8-2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
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拟通过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中恒双钱”或“转让标的”)100%股权,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价3,311.94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暂不能确定,目前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公开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经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所持有的肇庆中恒双钱100%的股权。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出具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0441-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肇庆中恒双钱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268.18万元,评估价值为3,311.94万元,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价,拟为3,311.94万元。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彭伟民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住所:肇庆高新区将军大街9号行政办公楼3楼
经营范围:罐头(其他罐头)、饮料(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龟苓膏(制售);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转让标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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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标的评估情况及定价情况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天健兴业出具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0441-2号】,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对象: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2.评估范围: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
5.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6.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268.18万元,评估价值为3,311.94万元,增值额为43.76万元,增值率为1.34 %;负债账面价值为1,659.30万元,评估价值为1,659.30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608.88万元,评估价值为1,652.64万元,增值额为43.76万元,增值率为2.72%。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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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8)012682号),肇庆中恒双钱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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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转让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1.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肇庆中恒双钱100%股权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肇庆中恒双钱股权,肇庆中恒双钱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肇庆中恒双钱100%股权股份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限制转让的情形。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双钱100%股权,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价。最终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
四、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一)肇庆中恒双钱的职工由转让后的受让方继续履行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前企业工资水平,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开挂牌的结果,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合同、组织实施股权过户及收取股权转让款等事项)。
五、转让标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双钱100%的股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恒集团将不再持有肇庆中恒双钱股权,肇庆中恒双钱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事项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须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的转让方式为公开挂牌转让,因此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能否交易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8-3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拟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双钱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落实“十三五”中恒集团发展战略,构建医药核心主业与健康食品业务齐头并进发展格局,探索一条创新发展路径,做强做大食品板块。中恒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梧州双钱公司希望通过引入合适的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增强梧州双钱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中恒集团、梧州双钱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目前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引进战略投资者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人代表:张峰
注册资本:6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3月4日
住所: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
股权结构:中恒集团持有梧州双钱公司100%股权。
(二)拟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后,中恒集团控股51%以上,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梧州双钱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开展合资合作,将进一步落实“十三五”中恒集团发展战略,加快做强做大食品业务;通过优化股权结构、引入市场化现代企业运营机制,有利于梧州双钱公司的创新发展。
五、审议程序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国家出资企业与特定投资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或利益共同体需要,由该投资方参与国家出资企业或其子企业增资,可以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中恒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梧州双钱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进外部投资者,需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执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梧州双钱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者的引入将为梧州双钱公司注入新的管理理念,有利于提升其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改善其财务状况,同时为其业务拓展奠定基础,进一步为公司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推动和支持。本次梧州双钱公司增资扩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中恒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2018-3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25日
至2018年7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6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 2018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四)登记地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办公楼四楼公司证券部。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7月24日前公司收到为准)进行登记。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办公楼四楼
(二)邮政编码:543000
(三)联系电话:0774-3939128
(四)传真电话:0774-3939128
(五)联系人:童依虹
(六)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