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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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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18-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盛股份,证券代码:002418)2018年6月26日1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超过30倍,且累计换手率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暂时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告披露前,公司不存在涉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暂时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2018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公司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批准本次交易的方案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拟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尚未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2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层

及部分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核心员工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拟自2018年6月2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一、本次增持的具体计划

1、增持主体: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 相信公司具有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价值。

3、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4、拟增持金额: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拟自2018年6月27日起6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5、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

6、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将根据其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7、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8、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 年6月27日起6个月内。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相关董监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票是员工个人意愿,非公司董事会决议,且员 工未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做任何长期持有承诺。

4、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