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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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ST嘉陵 公告编号:2018-072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璧山永嘉大道111号公司一号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华光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董事长李华光先生提议和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张钊先生主持。

2、 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李华光先生、董事倪尔科先生、独立董事马赟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周鸿彦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重庆嘉陵工业有限公司增资及向该公司划转资产及负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的议案中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 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律师:陈浪、刘高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