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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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告

2018-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90证券简称:春秋电子公告编号:2018-036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新厂区建成投入使用,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将公司住所及办公地址由“昆山市张浦镇江丰路278号2号房”变更为“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

根据注册地址的变更,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90证券简称:春秋电子公告编号:2018-037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审核,增补叶全响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提名增补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提名增补叶全响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经审阅叶全响先生的个人履历情况,我们认为叶全响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叶全响先生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附叶全响先生简历

叶全响先生:1981年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威虹模塑有限公司钳工组长,苏州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模具中心制造部经理。现任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模具中心副总经理。

叶全响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证券代码:603890证券简称:春秋电子公告编号:2018-038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拟将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经纬”)实施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子公司增资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拟将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本次增资经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资款项将打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管理。增资完成后,合肥经纬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0,000万元。本次增资属于募集资金按既定计划进行使用,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其中年新增300万套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件智能产线及210套精密模具智能产线项目(合肥)由全资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募集资金将通过公司向合肥经纬增资的方式投入。

三、拟增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2年11月13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都路3910号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薛革文

6、经营范围:电子电器装配、注塑、模具、汽车内饰件、钣金冲压件生产、加工、销售;提供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股东情况:合肥经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合肥经纬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降低项目投资成本,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持续盈利的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90证券简称:春秋电子公告编号:2018-039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在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24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革文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新厂区建成投入使用,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将公司住所及办公地址由“昆山市张浦镇江丰路278号2号房”变更为“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根据注册地址的变更,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现拟增补叶全响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提名增补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拟将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经纬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0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13日

至2018年7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18年6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7月11日上午 9:00—11:0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吕璐、潘晓杰

电话:0512-82603998-8168

传真:0512-57293992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