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高升控股 股票代码:000971 公告编号:2018- 68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2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26日-2018年6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B座9层。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耀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3人,代表股份数量322,580,6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74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数量11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1,774,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7%。
2、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2,567,6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0股;弃权13,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61,5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74%;反对0股;弃权13,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6%。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见证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庆洋、宋红畅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