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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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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5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6月27日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6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

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专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18-037)。

(二)审议《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康健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关联方新疆健康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故康健先生为关联人,此项议案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表决1票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18-038)。

(三)审议《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18-039)。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8年6月24日通过专人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专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专项计提减值准备进行认真审阅后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得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18-037)。

(二)审议《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18-038)。

(三)审议《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18-039)。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7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专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专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依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发布的“关于注销燃煤锅炉使用登记证”的公告和哈密市伊州区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伊州区工业企业10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伊区经信发[2018]10号),预计上述两个地区的燃煤锅炉设备将于2018年末停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上述两个地区燃煤锅炉设备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预计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47.79万元。

二、本次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两个地区(涉及三个控股子公司)预计于2018年末停用的燃煤锅炉设备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元

目前疆内加快推进电气化新疆建设,10吨以下燃煤锅炉存在逐步淘汰趋势,公司将使用更清洁环保的电锅炉、空气能热泵、量子能制热等方式替代燃煤锅炉。预计该批燃煤锅炉设备在年末予以报废处理。本着谨慎性原则,本期以该批燃煤锅炉设备2018年末净值为依据,预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47.79万元,相关损益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项目。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对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330.16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年报审计为准。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18 年 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专项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专项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专项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得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得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8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过去12个月内,与新疆健康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因乌鲁木齐市城市发展需要,政府要求主厂区和库区实施政策性整体搬迁,整体搬迁后主厂区和库区原有土地由乌鲁木齐市国土局进行土地招拍挂流程,转让为经营性用地。新疆健康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产业公司”)已于2015年4月13日通过国土局招拍挂摘牌取得原属于公司主厂区宗地。公司已与健康产业公司签订《主厂区经济补偿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新疆雪峰科技(集团)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索引:2015-033号告)。依据原厂区土地挂牌条件,健康产业公司应接管甲方乌市天山区翠泉路563号雪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因该小区一直不具备物业收费条件,随着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双方多次谈判协商,健康产业公司于2018年5月正式接管该小区物业管理,健康产业公司同意将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的小区物业管理委托给本公司管理,并与健康产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收取健康产业公司管理服务费含税金额合计1,08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在过去12个月内,未与新疆健康产业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雪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健康产业公司51%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康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也是健康产业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新疆健康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康 健

注册资金:100,000,000元

所属行业:健康产业投资、房地产经营开发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翠泉路东一巷246号

经新疆西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年12月31日健康产业公司资产总额317,422万元,净资产31,852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186,301万元,净利润27,874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健康产业公司应接管的甲方乌市天山区翠泉路563号雪峰住宅小区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物业管理业务。

2、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为健康产业公司按照前期挂牌条件应尽义务,由于各种原因其未及时接管雪峰住宅小区业务管理,交易价格以我公司2016年1月-2018年4月发生的实际成本为依据定价。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交易双方

甲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健康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名称:《物业服务协议》

(三)交易价格:健康产业公司同意将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雪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托给甲方提供服务,服务费含税金额合计10,800,000元,大写:壹仟零捌拾万元整。其中2016年服务费4,500,000元,2017年服务费4,500,000元,2018年1-4月服务费1,800,000元。

(四)付款方式

健康产业公司应于合同签订后一月内支付2016年和2017年服务费共计900万元,2018年9月30日支付2018年1-4月服务费180万元,甲方开具相应服务费发票。

(四)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管理雪峰住宅小区物业时应配备必要的服务管理人员,并维护小区绿化、消防、门禁等必要的公共设施正常运转。

2、甲方应保证小区移交给乙方前进行必要的改造,使小区物业满足收取物业费用、水费、电费和停车费等必要条件。

3、乙方应在小区物业满足收费条件后尽快接管小区物业。

四、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预计影响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1.98万元。

对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较大的原因如下:

公司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共发生物业管理成本962.16万元,其中2016年发生成本为410.72万元,2017年发生成本为388.53万元,2018年1-4月发生成本为162.90万元。因前期双方就物业管理及移交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本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已在2016年和2017年将相关成本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次交易不含税收入金额为1,018.87万元,计入本期的成本为162.90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影响后,该交易事项对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影响额为641.98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是由于健康产业公司从国土局土地招拍挂中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引起的关联方交易,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 6月 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康健先生回避表决,其余7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审阅了议案,并一致表决同意通过本次议案。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我们已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并经过我们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2、公司与健康产业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公司此次与新疆健康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实现主厂区和库区需实施政策性整体搬迁的利润承诺,符合公司利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长康健先生均予以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此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9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

有限公司51%股权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9,840,195.60元收购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德盛”)51%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收购事宜尚需报国资委等部门进行审批,因此项目可能发生不获批准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18年6月27日,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密捷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盛爆破”)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签署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密捷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雅化集团拟对外转让其所持哈密德盛55%股权,公司拟以9,840,195.60元现金收购雅化集团持有的哈密德盛51%股权,捷盛爆破拟以771,780.05元现金收购雅化集团持有的哈密德盛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哈密德盛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

此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00210900541J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高欣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5日

注册资本金:96000万人民币元

主要经营场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上市时间:2010年11月9日

挂牌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营范围:工业炸药、民用爆破器材、表面活性剂、纸箱生产及销售;危险货物运输(1-5类、9类)、炸药现场混装服务,工程爆破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氢氧化锂、碳酸锂等锂系列产品、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销售;机电设备安装;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及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雅化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二)另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密捷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068956936X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狄菲

成立日期:2009年6月24日

注册资本金:1000万人民币元

主要经营场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16号

经营范围:土岩爆破;设计施工;安全监理;安全评估;建筑工程。

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捷盛爆破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捷盛爆破拟受让雅化集团持有的哈密德盛4%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成为哈密德盛的参股股东。捷盛爆破是哈密地区一家拥有具有C级资质的专业爆破工程施工企业,主要从事民爆行业生产、经营、销售、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服务。其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其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和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23564383158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毅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3日

注册资本金:1800万人民币元

主要经营场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煤田白石湖矿区

经营范围:混装炸药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

2、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设置质押或权利受限的情形。

3、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注:标的公司 2018年1-3月会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审(2018)14-14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

4、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世纪德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世纪德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收购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18 年3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于 2018 年 5 月 18日出具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世纪德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收购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 5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报告编号:天兴评报字(2018)0623 号

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3,013.15 万元,评估价值为 3,075.29 万元,增值额为 62.14 万元,增值率为 2.06%;负债账面价值为 376.42 万元,评估价值为 376.42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636.73 万元,评估价值为 2,698.87 万元,增值额为 62.14 万元,增值率为 2.36%。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哈密捷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第1条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1.1 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0623 号),经各方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估值为26,094,501.17 元,扣除老股东享有标的公司未分配利润6,800,000元后,标的公司100%股权按19,294,501.17元作为股权转让的对价依据。

1.2 各方同意,标的公司未分配利润中6,800,000元由原股东享有,在股权交割前由标的公司向老股东进行支付;过渡期内标的公司的其它损益由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共同享有和承担。

1.3 各方同意,雪峰科技和捷盛爆破以现金支付方式受让雅化集团持有的哈密德盛55%股权,其中:

1.3.1 雪峰科技受让51%股权,应向甲方支付9,840,195.6元(大写:人民币玖佰捌拾肆万零壹佰玖拾伍园陆角整);

1.3.2 捷盛爆破受让4%股权,应向甲方支付771,780.05万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柒万壹仟柒佰捌拾园零伍分)。

1.4 价款的支付

1.4.1各方有权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5日内,乙方与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的50%,即乙方向甲方支付4,920,097.80元,丙方向甲方支付385,890.02元;

1.4.2在标的股权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后5日内,乙方与丙方向甲方支付余下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即乙方向甲方支付4,920,097.80元,丙方向甲方支付385,890.03元。

1.5 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由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

第2条 标的股权的交割

2.1 本协议所约定事宜全部完成后5日内,各方应该积极配合并完成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雪峰科技和捷盛爆破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 甲方及丙方股东单位(或实际控制人)应于股权交割完成日完成标的公司印章、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移交,乙方应予确认。主要包括:

2.2.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印章等;

2.2.2 全部财务原始凭证、 历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有);

2.2.3 与经营有关的资质或许可证书、认证证书;

2.2.4 所拥有的资产清单和资产权属证书;

2.2.5 经营合同、协议;

2.2.6 内部规章制度;

2.2.7 劳动用工情况相关资料;

2.2.8 由股权转让方保存的与标的股权有关的文件。

2.3 各方同意,标的股权自交割完成之日起,雪峰科技和捷盛爆破即成为标的股权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标的股权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雅化集团则不再享有与标的股权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标的股权有关的任何义务或责任,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4 各方同意,为履行标的股权的交割和工业炸药许可产能变更登记相关的手续,各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

第3条 过渡期安排

3.1 过渡期内,甲方应对标的股权尽善良管理义务,保证持续拥有标的股权的合法、完整所有权以使其权属清晰;确保标的股权不存在被司法冻结、为任何其他第三方设定质押或其他权益;合理、谨慎地运营、管理标的股权;不从事任何非正常的导致标的股权价值减损的行为,亦不从事任何导致哈密德盛的无形资产无效、失效或丧失权利保护的行为。

3.2 过渡期内,甲方应尽力确保哈密德盛的正常生产经营。未经股权受让方同意,哈密德盛不得实施新的资产处置、利润分配、为其自身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分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重组、放弃债务追索权、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或基金投资、合并或收购交易等日常生产经营以外可能引发标的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行为,否则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的重大资产损失将由甲方承担。

3.3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乙方委派包含财务负责人在内的管理人员参与哈密德盛相关经营管理工作。

3.4过渡期内,甲方负责哈密德盛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大安全生产资本性支出应经乙方与丙方书面批准,但乙方不得无故干扰甲方为确保哈密德盛安全生产所开展的各项工作。

第4条 人员安置

4.1 本次股权交割完毕后,雅化集团委派的工作人员履行解聘手续,由甲方负责接收和安置。

4.2 哈密德盛非雅化集团委派的人员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东共同协商确定。

4.3过渡期内,雅化集团派出人员的薪酬仍按现行标准在哈密德盛列支。

第5条 避免同业竞争

自完成标的股权交割起3年内,雅化集团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不得在新疆哈密地区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哈密德盛现时正在从事的民爆业务项目。

第6条 违约责任及补救

6.1 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2 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政府部门未能批准或核准等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标的股权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和/或过户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6.3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守约方应书面通知对方予以改正或作出补救措施,并给予违约方1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届满违约方仍未适当履行本协议或未以守约方满意的方式对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则本协议自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终止本协议的通知之日终止。

6.4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壹仟元/日·项的标准(若存在多项违约情形的,按此标准累加计算)向甲方分别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迟延期达到三十日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各方主张本协议总金额30%的违约金。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是公司现场混装炸药在疆内产业战略布局的重要步骤,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借助哈密德盛所属区域地理优势加强公司在疆内市场的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持续经营和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收购事宜尚需报国资委等部门进行审批,因此项目可能发生不获批准的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公司将会积极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化解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