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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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6月26日收到公司股东新疆轩盛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轩盛投资”)的通知,轩盛投资将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轩盛投资于2017年12月7日将其持有的280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2月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2月5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详见公司公告2017-025)

因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轩盛投资将所持公司的50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该质押系对上述 2017年12月7日办理的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补充质押股份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40%,本次补充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6月26日。

轩盛投资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对其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轩盛投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轩盛投资直接持有公司650.2651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8%。轩盛投资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为380万股,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58.44%,占公司总股本的3.02%。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6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震先生的通知,胡震先生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震先生于2017年11月14日将其持有的240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1%)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详见公司公告2017-010)

因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胡震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35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质押系对上述2017年11月14日办理的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补充质押股份数量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8%,本次补充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6月26日。

截至本公告日,胡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728.9642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8%。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为2,418.07万股,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64.85%,占公司总股本的19.25%。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情况

胡震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胡震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而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胡震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0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6月26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立投资”)的通知,鸿立投资将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鸿立投资于2018年1月15日将其持有的336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7%)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 2018 年1月15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1月15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详见公司公告2018-014)

因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鸿立投资将所持公司的50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该质押系对上述2018年1月15日办理的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补充质押股份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0%,本次补充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6月26日。

鸿立投资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对其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鸿立投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鸿立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302.4840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7%。鸿立投资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为436万股,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33.47%,占公司总股本的3.47%。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