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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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2018-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8-058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28日、2017年5月19日、2017年12月7日、2018年1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7月2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17年7月26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董事武建强先生、田永忠先生、姚志华先生、史谊峰先生和王冲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授权事项具体明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所涉及的关联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属特别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8-059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披露完成后,经再次审核发现,根据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要求,股东大会通知遗漏了对需特别表决议案的说明。现对股东大会通知中“二、会议审议事项”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有:

1、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议案》;

3、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说明:

上述议案2、议案3和议案4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通过。

补充后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附件。

由于工作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7日

附件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2018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下午14:4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2018年7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15:00 至2018年7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2018年7月5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8年7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公司办公楼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有:

1、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议案》;

3、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说明:

上述议案2、议案3和议案4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上述审议事项披露如下: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8年6月27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证券部办公室(602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法人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650051 联系人:彭捍东

电话:0871-63106792 传真:0871-6310679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78”,投票简称为“云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3.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5.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