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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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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
的公告

2018-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8年6月27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供销大集(证券代码:000564)进行估值。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旗下基金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直销

平台货币市场基金“T+0赎回提

现业务”限额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8年6月13日发布有关调整旗下货币市场基金快速取现额度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6月28日内将旗下华夏现金增利货币A/E(003003)、华夏财富宝货币A(000343)、华夏薪金宝货币(000645)三只基金(以下简称“适用基金”)在直销平台的“T+0赎回提现业务”上限均调整至1万元(含)。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调整后,单个投资者在单个自然日通过本公司直销平台办理单只适用基金的“T+0赎回提现业务”的合计提现金额为1万元(含)。货币市场基金的普通赎回(T日通过直销平台申请赎回,T+1日资金到账)不受此次额度调整影响,如投资者资金使用需求较大,可使用普通赎回,如资金使用需求紧急,请提前做好资金安排。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咨询详情。

二、风险提示:

(一)货币市场基金“T+0赎回提现业务”是本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的增值服务,非本公司的法定义务,“T+0赎回提现业务”需遵循或满足一定的条件,本公司依约可暂停或终止提供该项服务或对该项服务设置一定的限制性条件。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平台办理货币市场基金“T+0赎回提现业务”应遵循本公司的相关规定,并在办理业务前仔细阅读有关服务协议及业务规则。

(二)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