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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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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18-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8-044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5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2016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茂硕电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茂硕电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8年12月28日到期,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1、截至2016年12月30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国民信托·茂硕电源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计买入公司股票2,430,1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7%,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15.404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37,433,306.612元。

截止本公告日,国民信托·茂硕电源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票2,430,1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7%。

2、截止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3、截止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2017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2日)届满后,国民信托·茂硕电源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届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2、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016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8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并持有的茂硕电源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茂硕电源股票全部出售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后,将相关议案报送至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通知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管理人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清算后,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