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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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2018-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8-036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接到股东联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集团”)的通知,基于公司在市场内的估值偏低,联美集团对公司盈利能力及创新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长期认可,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联美集团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增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 增持计划情况

1、 增持股东:联美集团有限公司

2、 增持目的:基于公司在市场内的估值偏低,对其盈利能力及创新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长期认可

3、 增持时间:2018年6月27日起的5个月内

4、 增持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

5、 增持金额及比例:2000万元-2亿元,最低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15%;

6、 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及自筹资金。

7、 目前持股情况:

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新能源”)与联美集团为一致行动人。联众新能源持有公司股份853,320,2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48%。联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88,046,6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37%。截止2018年6月27日,联众新能源及联美集团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141,366,963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64.85%。

二、本次计划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联美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联美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