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6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324会议室召开了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先生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27名,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6,282,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33%。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0,510,190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5,772,047股。

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5,772,24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7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9,036,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票115,772,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罗楷然律师、祁冰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