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公司董事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9,0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237%)。公司分别于2018 年1月31日、2018年3月13日和2018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2018)008、(2018)0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的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董事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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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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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后,公司董事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所持股份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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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