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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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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18-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东王春涛、许志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2,755,9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92%)的股东丛强滋、邱林、袁勇、王春涛、许志强计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25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分别收到股东王春涛、许志强的通知,截至2018年6月27日,王春涛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76,000股,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截至2018年6月27日,许志强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30,000股,已达到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王春涛、许志强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股东王春涛、许志强本次减持与此前预披露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王春涛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股东许志强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39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