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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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8-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及代码:中银证券安誉债券A,004956;中银证券安誉债券C,00495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大会会议情况

本次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投票时间从2018年5月30日起至2018年6月27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截至2018年6月27日17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计1,999,998,000.00份,占2018年5月30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2,402,774,856.78份的83.24%,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6月28日由本公司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大会对《关于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1,999,998,00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5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大会于2018年6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与决议有关的管理费率调整安排

原管理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调整后的管理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调整后管理费率的执行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次日即2018年6月29日起,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管理费率。

(3)本公司将于下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更新以上相关内容,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备查文件

1、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在中国银行快速赎回额度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2018年5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调整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A类:003316,B类:003317)在中国银行的“T+0赎回提现业务”额度。

单个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申请“T+0赎回提现”的单笔份额上限为10,000份(含),单个自然日累计“T+0赎回提现”申请的份额上限为10,000份(含),单日“T+0赎回提现”申请的份额不得低于为0.01份,单日基金账户最低保留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投资者欲了解快速赎回服务的其他详细情况,请阅读2016年12月14日、12月16日、2017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官网上的《关于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在中国银行开通快速赎回服务的公告》、《关于中国银行暂停开通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份额快速赎回功能的公告》、《关于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B类在中国银行恢复快速赎回服务的公告》,及2017年7月21日刊登在本公司官网上的《关于调整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在中国银行快速赎回额度的公告》,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申请“T+0赎回提现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服务协议以及业务规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基金网站:www.bocifunds.com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620-8888(免长话费)

2)中国银行网站:www.boc.cn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风险提示:

“T+0赎回提现业务”是非法定义务,提现有条件,依约可暂停。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