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经事后核查,现对《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的部分内容作出更正。
原披露内容为: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2017年6月27日,公司与王兆银、钱雪芬等15名自然人签署了《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江苏瑞利丰原股东将其持有的江苏瑞利丰100%的股权转让70%给龙蟠科技。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龙蟠科技向王兆银、钱雪芬等15名股东支付30,291.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购买其持有的江苏瑞利丰70%的股权,其中公司拟采用并购贷款支付股权转让款18,000万元,车用尿素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资金(包括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及对应的银行利息和理财收益)将用于剩余股权转让款及并购贷款利息的支付。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江苏瑞利丰70%股权的具体内容
(四)新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公司通过收购瑞利丰股东持有的瑞利丰70%的股份,而瑞利丰持有迪克化学57.01%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迪克化学39.91%的股份,项目的收益来源则为持有迪克化学股份的投资收益。
现更正为: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2018年6月27日,公司与王兆银、钱雪芬等15名自然人签署了《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江苏瑞利丰原股东将其持有的江苏瑞利丰100%的股权转让70%给龙蟠科技。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龙蟠科技向王兆银、钱雪芬等15名股东支付30,291.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购买其持有的江苏瑞利丰70%的股权,其中公司拟采用并购贷款支付股权转让款18,000万元,车用尿素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资金(包括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及对应的银行利息和理财收益)将用于剩余股权转让款及并购贷款利息的支付。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江苏瑞利丰70%股权的具体内容
(四)新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公司通过收购瑞利丰股东持有的瑞利丰70%的股份,而瑞利丰持有迪克化学57.01%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迪克化学39.91%的股份。迪克化学作为瑞利丰的控股子公司,纳入瑞利丰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收购完成后,瑞利丰将纳入龙蟠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预计能够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除上述内容更正以外,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的谅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3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的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