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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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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8-020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已通过的《关于兴建武商梦时代广场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国际广场八楼会议室(武汉解放大道690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军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备注: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湖北得伟君尚律师所鲁黎、施汉锋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1、《武商集团二0一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武商集团二0一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武商集团二0一七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武商集团二0一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武商集团二0一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关于银行授信和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情况:

10、《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逐项表决,经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情况:

■■

11、《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情况:

1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情况:

13、《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情况: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情况:

15、《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情况:

1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情况:

1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情况:

18、《关于设立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关于武汉梦时代广场投资项目部分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情况:

22、《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当选有效,会议选举押志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增补的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黎、施汉锋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