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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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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18-013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年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56号青岛啤酒厂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年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克兴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贲圣林因公务出国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审批及批准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66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198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黄克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2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樊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3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于竹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4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王瑞永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5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唐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6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于增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7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贲圣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8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蒋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9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姜省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1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李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2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姚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3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李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4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王亚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的建议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为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本公司负责处理因上述修订所需的各项有关申请、报批、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根据本次股东年会会议须知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项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计入有效票总数内。

(二) 股东年会涉及重大事项议案的持股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根据本次股东年会会议须知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项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计入有效票总数内。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年会第1至10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2元(含税)。A股股东股利派发登记日及派发方法,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股东年会未涉及需要控股股东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事项。

3、股东年会还听取了本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无需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敏,张绿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公司境内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的许敏律师和张绿茵律师为股东年会出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股东年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股东年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年会的表决结果有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股东年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委任为股东年会的点票监察员。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2018-014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于2018年6月28日下午在青啤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贲圣林因公务出国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蒋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黄克兴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 选举黄克兴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1.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于增彪先生、贲圣林先生、蒋敏先生、姜省路先生以及非执行董事唐斌先生,其中,于增彪先生为该委员会主席。

2.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于增彪先生、贲圣林先生、蒋敏先生、姜省路先生以及非执行董事唐斌先生,其中姜省路先生为委员会主席。

3.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长黄克兴先生、执行董事于竹明先生、独立董事于增彪先生、蒋敏先生以及非执行董事唐斌先生,其中黄克兴先生为委员会主席。

三、 聘任樊伟先生为本公司总裁兼制造总裁、总酿酒师,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四、 根据总裁提名,聘任王瑞永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聘任于竹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蔡志伟先生为公司营销总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五、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张瑞祥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香港公司秘书),聘任孙晓航先生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孙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委任公司执行董事于竹明先生和董事会秘书(香港公司秘书)张瑞祥先生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授权代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表示同意。

本公司董事会对孙明波先生和王学政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孙晓航先生简历

孙晓航先生,现年46岁,青岛大学大学专科毕业,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助理,曾任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助理。具有较丰富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权管理及资本市场融资经验,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2018—015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于2018年6月28日在青啤大厦18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李钢先生主持。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李钢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李钢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司2018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公告编号:临2018-01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按规定经民主程序推选于嘉平先生、孙丽红女士及邢军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李钢先生、姚宇先生、李燕女士及王亚平先生,共同组成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开始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其中,本公司新任职工代表监事于嘉平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连任职工代表监事孙丽红女士和邢军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对薛超山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28日

附件:

于嘉平先生,现年55岁,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及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并兼任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青岛啤酒二厂厂长、青岛啤酒厂厂长、制造副总裁兼采购管理总部部长。具有丰富的生产运营及企业管理经验。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