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
办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3 年 5 月 20 日下发的( 2013) 13 号《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相关制度规定的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我司旗下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益丰药房(股票代码603939)” 自 2018年 6月 27 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自复牌之日起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性后,将恢复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