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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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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18-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8-05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的书面通知,陈清州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公司长期基石投资者的信心,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计划自2018年6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清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42,694,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3%,陈清州先生与翁丽敏女士之间是夫妻关系,是一致行动人,翁丽敏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上述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960,294,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维护公司长期基石投资者的信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陈清州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10,000万元人民币。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12元/股,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时间为自2018年6月29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陈清州先生自有资金。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陈清州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陈清州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陈清州先生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属于陈清州先生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可能存在因增持人所需自筹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