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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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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4,000万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7月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7号文)核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6万股,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8,824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706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118万股。2016年5月25日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118万股,首发限售股尚有12,000万股未上市流通。

2016年5月5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8,824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8,824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7,648万股。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7,648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648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29号文)的核准,广信股份向特定投资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199,135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为46,467.9135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2,819.913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648万股。

截至2018年6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46,467.9135万股。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黄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05.3486万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黄赟出具的承诺,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33,225.26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1.5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安徽广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控股”)、广德广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投资”)、葛坤兴、过学军、陈永贵、郑大治、王佩芬、翁丽琴、黄金林、郑公兵、周志广、雷永鑫、叶逢林、向敬林、胡安胜、谢裕华,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已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24,000万股,将于2018年7月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8,824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706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118万股。2016年5月25日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118万股,首发限售股尚有12,000万股未上市流通。

2016年5月5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8,824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8,824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7,648万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事项实施后,本次将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由12,000万股增加至24,000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29号文)的核准,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8,819.9135万股,公司总股本由为37,648万股变更为46,467.9135万股。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为46,467.9135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2,819.913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648万股。截至2018年6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46,467.9135万股。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黄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05.3486万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黄赟出具的承诺,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33,225.2621万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黄金祥、赵启荣夫妇及其控制的公司股东广信控股、广信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二)公司自然人股东过学军、葛坤兴、陈永贵、郑大治、王佩芬、翁丽琴、黄金林、郑公兵、周志广、雷永鑫、叶逢林、向敬林、胡安胜、谢裕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三)公司股东广信控股、广信投资、葛坤兴、过学军、陈永贵、郑大治、王佩芬、翁丽琴、黄金林、郑公兵、周志广、雷永鑫、叶逢林、向敬林、胡安胜、谢裕华另外承诺:

1、广信控股、广信投资承诺:

(1)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及本公司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6)本公司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黄金祥、过学军、葛坤兴、陈永贵、郑大治、周志广、胡安胜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广信控股、广信投资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金祥、过学军、葛坤兴、陈永贵、郑大治、周志广承诺: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广信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广信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4,000万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7月5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