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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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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2018-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18-034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珀莱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珀莱雅贸易”)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珀莱雅贸易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截止目前,公司为珀莱雅贸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珀莱雅贸易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延中支行”)申请借款业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对上述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在2018年年度为珀莱雅贸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本次公司为珀莱雅贸易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杭州珀莱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B区)1607室

法定代表人:侯军呈

注册资本:5,000万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化妆品,日用百货;服务:美容知识咨询;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杭州珀莱雅贸易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95,035,435.94元,总负债为360,101,878.57元,其中流动负债为339,898,722.2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4,933,557.37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1,568,744.4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997,013.57元。

截至2018年3月31日,杭州珀莱雅贸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82,553,115.41元,总负债为440,548,544.94元,其中流动负债为423,755,971.6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2,004,570.47元;2018年1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50,566,565.0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71,013.10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如工商银行延中支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珀莱雅贸易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珀莱雅贸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有管控权,截至本公告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37%,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珀莱雅贸易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18-035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额度的基础上,再增加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2018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2018-014)。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赎回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1、购买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购买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湖墅支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司与中信银行湖墅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管理层审批。

3、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26,200.00万元(含本次)。

六、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2、中信银行业务回单

3、中信银行利息凭证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