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18-046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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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黄小文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为董事长黄小文先生、执行董事陆俊山先生、非执行董事冯波鸣先生、张炜先生、独立董事阮永平先生;董事、总经理刘汉波先生,非执行董事林红华女士,独立董事叶承智先生、芮萌先生、张松声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2人,为监事会主席翁羿先生和职工监事徐一飞先生;监事陈纪鸿先生和职工监事安志娟女士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总会计师项永民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李倬琼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境内律师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承婧艽律师、贺琳菲律师,拟聘任的公司2018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作为按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H股股份监票人)派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〇一七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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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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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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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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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〇一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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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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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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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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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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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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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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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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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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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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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A股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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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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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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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 1 -6项及第8-11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第12-14项累积投票议案及其子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第7项非累积投票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承婧艽律师、贺琳菲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