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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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8-05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所需手续,具体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交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备查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8-05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比亚迪”)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2018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8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8年6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由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现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获与会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因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现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增加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列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横坪公路3001、3007号,法定代表人为Francois TARDIF,主营业务为:开发、生产、装配、销售和交付涵盖汽车整椅、座椅骨架、座椅发泡、座椅面套的汽车座椅产品及产品的相关零部件;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开发服务。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与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持股的合资公司,其中比亚迪汽车工业公司持股30%、佛吉亚(中国)有限公司持股70%。

截止2018年5月31日,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65,542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4千元(注册资本实缴已于2018年6月完成)、2018年1-5月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3,374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4千元。(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总会计师周亚琳女士担任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自2018年6月29日起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情况正常,目前对上市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四、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政策及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生产经营而发生,主要交易内容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采购汽车座椅产品、汽车座椅售后件等汽车零部件;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厂房租赁及水电动力、日常维修等。

上述交易均属于公司基于自身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而与关联方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对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同意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佛吉亚集团是一家全球市场范围内在汽车部件领域拥有先进技术的主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佛吉亚集团在中国的投资营运主体,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与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就汽车零部件相关业务尤其是汽车座椅业务共同持股的合资公司。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交易双方正常生产经营而预计,有利于公司汽车座椅的品质提升和成本控制,为公司获取更好的效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公司向独立董事征求了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发生,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8-05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督导

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招商证券原委派保荐代表人杨柏龄女士和黄华先生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近日公司收到招商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鉴于杨柏龄女士工作变动原因,为保证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招商证券委派刘兴德先生(简历见附件)自2018年7月1日起接替其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剩余专项督导期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刘兴德先生和黄华先生,督导期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之日止。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9日

附件:

刘兴德先生简历

刘兴德先生,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十五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逾十年投行业务经验,负责和参与的IPO项目包括:信立泰(002294.SZ)、天源迪科(300047.SZ)、捷顺科技(002609.SZ)、振邦智能等;再融资项目包括:星湖科技(600866.SH)、光大证券(601788.SH)、盛和资源(600392.SH)、天源迪科(300047.SZ)等股权类项目,富力地产(2777.HK)、雅居乐地产(03383.HK)、天源迪科(300047.SZ)等债权类项目;新三板项目包括:穗晶光电(833423)、七彩云南(835024)等;重组类项目包括:省广股份(002400.SZ)、天源迪科(300047.SZ)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等项目;资产证券化项目包括恒大地产(3333.HK)尾款ABS等项目,具有丰富全面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