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的补充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0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6月27日,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密捷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盛爆破”)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签署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密捷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雅化集团拟对外转让其所持哈密德盛55%股权,公司拟以9,840,195.60元现金收购雅化集团持有的哈密德盛51%股权,捷盛爆破拟以771,780.05元现金收购雅化集团持有的哈密德盛4%股权。公司于2018 年 6 月 28日披露了《关于收购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索引2018-039号),现就该公告内容作补充披露如下:

一、 交易各方当事人

转让方基本情况

雅化集团的实际控制人:郑戎

雅化集团主要从事民爆器材的生产、销售以及爆破一体化业务,近三年业务平稳发展状况良好。

雅化集团系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雅化集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名称:哈密德盛55%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说明

雅化集团于2010年12月13货币出资人民币550万元与新疆世纪德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货币出资450 万元,共同注册成立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雅化公司持有哈密德盛55%股权,哈密地区德盛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持有哈密德盛45%股权。2012年12月25日 双方同比例对哈密德盛增资人民币800万元,增资完成后雅化集团实缴注册资本 9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新疆世纪德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8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

目前,哈密德盛整体资产运营状况良好,具备继续投入正常生产的能力。

4、新疆世纪德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捷盛爆破以经审计哈密德盛账面净资产对价受让4%股权。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并出具《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世纪德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收购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 5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0623 号)。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对象: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2、评估范围: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申报的评估基准日企业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其中总资产账面价值 3,013.15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 403.7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2,609.45 万元。

3、评估基准日:2018 年 3 月 31 日

4、评估方法:本次资产评估采用的基本方法为资产基础法

5、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6、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3,013.15 万元,评估价值为 3,075.29 万元,增值额为 62.14 万元,增值率为 2.06%;负债账面价值为 403.70 万元,评估价值为 403.70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609.45 万元,评估价值为 2,671.59 万元,增值额为 62.14 万元,增值率为 2.38%。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以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后的哈密德盛净资产为对价依据,双方股东协商最终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609.45 万元为股权转让交易价格,本次交易价格与标的公司账面值相比没有发生溢价,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公平合理。

四、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债权转移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或者与关联人的同业竞争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收购标的股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收购标的股权项目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关。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收购资产的目的

标的公司哈密德盛位于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煤田白石湖矿区附近,该区域煤炭资源丰富、煤质优良,是国家西部大开发背景下“疆电东输、疆煤东运”的桥头堡。公司将借助哈密德盛所属区域地理优势加强公司在疆内市场的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收购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哈密德盛51%股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哈密德盛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预计对 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00 万元左右,最终影响金额以年报审计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披露标的公司应披露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