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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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8-04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5日披露了《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他配套文件,并于2018年6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6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作相应修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4)。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等各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待进一步沟通和补充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决定延迟问询函的回复,预计回复时间不晚于2018年7月5日。

延期回复《问询函》期间,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