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6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8-04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四个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30日公司2018-043号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柴慧萍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从2018年6月29日至2020年5月25日。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30日

附:个人简历

柴慧萍女士,汉族,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1991年毕业于西安矿业学院财会专业。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财务处会计、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助理、核算管理科科长、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公司计财科科长、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计财部部长、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兼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计财部部长。曾获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优秀管理者、优秀管理干部。

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8-043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四个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整合资源、规范投资,提升综合竞争力,同时为适应相关产业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注销钛材分公司、能源材料分公司、光伏材料分公司和研磨材料分公司,拟投资设立四个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宁夏中色金辉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中色金逸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和宁夏中色金锐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审议程序

经2018年6月29日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四个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已取得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石)登记内名预核字[2018]第00285号】

注册资本(拟):5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拟):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地址(拟):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经营范围(拟):钛及钛合金铸锭及管棒丝材等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贸易;铍铜铸锭、板带材和管棒线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2、公司名称:宁夏中色金辉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已取得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石)登记内名预核字[2018]第00272号】

注册资本(拟):4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拟):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地址(拟):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经营范围(拟):电池正级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贸易及相关技术服务

3、公司名称:宁夏中色金逸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已取得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石)登记内名预核字[2018]第00273号】

注册资本(拟):2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拟):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地址(拟):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经营范围(拟):高强切割钢线、金刚线母线、其它金属及其合金线材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贸易

4、公司名称:宁夏中色金锐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已取得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石)登记内名预核字[2018]第00283号】

注册资本(拟):2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拟):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地址(拟):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经营范围(拟):各种碳化硅块、砂、粉体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贸易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加强管理、整合资源、规范投资,提升综合竞争力,同时为适应相关产业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投资设立四个全资子公司。

本次投资设立四个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30日

独立董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柴慧萍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柴慧萍女士的资料,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相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之规定,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2、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柴慧萍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何雁明 李耀忠 王凡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