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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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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8-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变更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8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自2018年7月4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修改

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五、业绩比较基准”作出修改。

原内容: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红利指数与中证全债指数的混合指数,即: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中证红利指数为中证指数公司于2005年5月26日发布的反映沪深证券市场高股息股票的整体走势的指数,指数基期为2004年12月31日,基点1000点。其选样方法是对上海、深圳交易所中现金股息率高、分红比较稳定、具有一定规模以及流动性的100只股票作为样本股。”。

修改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与中证全债指数的混合指数,即: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样本选择标准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目前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将在今后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应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归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