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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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3 证券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8-051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89号软件园A区13号楼三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严孟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李军、独立董事叶东毅因公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郑元通、监事萧锦峰因公未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赵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议

案经参加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乔营强、张培培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