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 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079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冻结的情况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大高新”)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6,785,593股(67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66,115,593股限售流通股),于2018年6月28日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轮候冻结)(以下简称“北京三法”),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工大高总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69,943,021股,占公司总股本16.42%,累计被冻结股份数66,785,593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9.30%,占公司总股本的6.45%。
二、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2017年3月,工大高总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融资融券业务合同》,2018年5月3日,由于工大高总在中信证券信用帐户中的担保品工大高新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中信证券要求工大高总根据承诺约定在担保品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起3个交易日内了结信用帐户全部负债。
截至本披露日工大高总尚未了结信用帐户中的全部负债,中信证券已向北京三法申请财产保全,北京三法轮候冻结了工大高总持有的工大高新无限售流通股670,000股、限售流通股66,115,593股,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三、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影响分析
目前,工大高总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督促工大高总积极与有关主体进行协商解决,争取尽早解除对公司股份的冻结。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