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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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9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7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6月28日发出,并以电话方式确认。

3、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召开前三十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即不超过5.54元/股。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公司将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购股份的金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议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制定、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5)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公告编号:2018-040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的规模、价格、期限:

本次拟回购金额为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4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及其他有关议案,本次回购预案将在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国家环保整治,公司所处电磁线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公司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和思路,对外加大了对新领域、新客户的开发力度,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对内狠抓产品质量、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工作,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市场竞争力逐步提升,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

近期受外部市场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出现了较大波动,无法反应公司真实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促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本次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2、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召开前三十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即不超过5.54元/股。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公司将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回购股份金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

6、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613,993.77万元,流动资产448,760.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04,108.85万元,若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3.26%、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4.46%、约占归属于上市股东所有者权益的比重为6.58%。同时,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因此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重大发展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提高股东回报,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本次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方案是合理、可行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从提升公司价值判断是必要的,从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的影响看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12月14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33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截至2018年2月14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兴证资管鑫众-精达股份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16,456,664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3.8255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62,955,695.05元,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842%,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占有一定份额,具体参看上市公司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六、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的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议案的形式审议通过。

2、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577证券简称:精达股份公告编号:2018-041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18日9点45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18日

至2018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7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7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8年7月16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2、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7月17日9:30-11:00,14:00-16:00

3、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邮编:244061

联系人:精达股份董秘办

联系电话:0562-2809086

传真:0562-2809086

六、 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