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58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18-026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2018年7月1日起,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力克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一、子公司基本情况
内蒙古一机集团力克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克橡塑公司”)为一家在内蒙古包头市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73.76万元,其中: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持有其股权比例为49.27%,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机集团”)持有其股权比例为46.92%,青岛开世密封工业有限公司(“开世密封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3.81%。
根据力克橡塑公司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由时代新材委派董事4名(含董事长),由一机集团委派董事3人。时代新材派出董事占力克橡塑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时代新材与开世密封公司签署了《股东行动一致协议》,主要条款约定双方将对力克橡塑公司股东会上行使的提案权和表决权保持一致,因此时代新材对力克橡塑的实际控制权比例为53.08%。基于以上两点,时代新材对力克橡塑拥有实际控制权,并将力克橡塑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二、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2018年5月,力克橡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力克橡塑公司董事会成员由7名缩减至5人,其中由一机集团委派董事3名(含董事长),由时代新材委派董事2名。时代新材派出董事占力克橡塑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下。
2018年6月,时代新材与开世密封公司签署了《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从2018年7月1日起,解除上述双方在力克橡塑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保持一致的承诺,因此时代新材对力克橡塑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比例为49.27%。
因上述两项变化,时代新材对力克橡塑公司不再拥有实际控制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不再将力克橡塑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改由权益法进行财务核算。
三、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力克橡塑公司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只是核算方式的变化,且力克橡塑公司经营规模较小,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