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18-112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 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5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就关注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经询问公司实际控制人颜静刚、间接控股股东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查询颜静刚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公告及相关法院网站后,做出了以下回复:
2018年5月1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和间接控股股东单位承诺函的公告》。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和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集团”)承诺,如因其二人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你公司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会在你公司承担责任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你公司予以全额赔偿。截至5月10日,颜静刚及你公司均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并涉及多项合同涉诉。你公司累计已披露涉诉金额10.60亿元,且有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1、颜静刚、中技集团涉及诉讼情况及资产权利受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数量、诉讼金额、诉讼进展,资金及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答:(一)涉诉情况
根据颜静刚、中技集团的回函,并查询颜静刚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公告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截止2018年5月16日,颜静刚、中技集团收到或通过网站查询获知,目前诉讼案件共计67件:其中,其控股上市公司公告或已收到法院送达诉讼材料的40件;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但自上海市高院网站、人民法院公告网等查询到诉讼信息的27件。此外,在5月16日至6月13日期间,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公告了10起诉讼、仲裁案件,详细情况见附件。
(二)资金冻结情况
根据颜静刚、中技集团的回函,截止2018年5月16日,中技集团的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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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颜静刚、中技集团持有的股份、股权质押情况
根据颜静刚、中技集团的回函,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18年5月25日,颜静刚、中技集团持有的股份、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1、颜静刚持有的股份、股权质押情况
(1)颜静刚持有的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控互动”)31,825,000股股份已质押,占富控互动总股本的5.53%,占颜静刚直接持有的富控互动股份的100%。
(2)颜静刚持有的中技集团25000万股股份已质押,占其持有的中技集团股权的【5.26%】。
2、中技集团将其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出质的情况
(1)中技集团将其持有的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控文化”)250,000万股股份已质押,占中技集团持有富控文化出资额的【100%】。
(2)中技集团将其持有的苏州正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正悦”)50,000万股股份已质押,占中技集团持有的苏州正悦出资额的【100%】。
3、颜静刚、中技集团间接持有的其他股份、股权质押情况
(1)富控文化持有的富控互动156,495,200 股股份已质押,占富控互动总股本的【27.18%】,占富控文化持有的富控互动股份的【99.12%】。
(2)尤夫控股持有的尤夫股份118,650,000股股份已质押,占尤夫股份总股本的【29.8%】,占尤夫控股持有的尤夫股份股份的【100%】。
(四)颜静刚、中技集团持有的股份、股权冻结情况
根据颜静刚、中技集团的回函,并查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站、人民法院公告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18年5月25日,颜静刚、中技集团持有的股份、股权冻结情况如下:
1、颜静刚持有股份、股权被冻结情况
(1)颜静刚持有的富控互动31,82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被法院轮候冻结,占颜静刚直接持有的富控互动股份的100%。
(2)颜静刚持有的中技集团475000万股权已被法院轮后冻结,占颜静刚持有的中技集团股权的【100%】。
2、中技集团持有的股份、股权冻结情况
(1)中技集团持有的上海轶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被法院轮候冻结,占中技集团持有的上海轶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100%】。
(2)中技集团持有的上海轶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被法院轮候冻结,占中技集团持有的上海轶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100%】。
(3)中技集团持有的上海汇中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被法院轮候冻结,占中技集团持有的上海汇中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的【100%】。
(4)中技集团持有的上海九旻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被法院轮候冻结,占中技集团持有的上海九旻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100%】。
(5)中技集团持有的上海保德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被法院轮候冻结,占中技集团持有的上海保德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35%】。
(6)中技集团持有的丹阳中堒机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被法院轮候冻结,占中技集团持有的丹阳中堒机电有限公司股权的【100%】。
(7)中技集团持有的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被法院轮候冻结,占中技集团持有的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的【100%】。
(8)中技集团持有的苏州正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被法院轮候冻结,占中技集团持有的苏州正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100%】。
(9)中技集团持有的贵安新区智慧制造医药大健康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100%】股权已被法院轮候冻结,占中技集团持有的贵安新区智慧制造医药大健康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股权的【41.89%】。
3、颜静刚、中技集团间接持有的其他股份、股权冻结情况
(1)富控文化持有的富控互动156,495,200 股股份已被法院轮后冻结,占富控互动总股本的【27.18%】,占富控文化持有的富控互动股份的【99.12%】。
(2)尤夫控股持有的尤夫股份118,650,000股股份已被法院轮后冻结,占尤夫股份总股本的【29.8%】,占尤夫控股持有的尤夫股份股份的【100%】。
2、结合上述事件对你公司运营与财务情况的影响,明确说明颜静刚、中技集团是否具有足够能力履行承诺,及你公司为保证其二人履行承诺拟采取的措施。
答:自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共26起,涉及诉讼、仲裁本金合计约人民币18.12亿元。上述诉讼、仲裁和立案调查事项对公司整体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1)部分金融机构的提前收贷,公司融资功能下降,融资活动基本处于半停滞状态,财务费用上升。
(2)公司的部分银行资金被冻结,造成运营资金下降,对外重大投资活动基本停滞。
(3)原材料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信用收缩,由于部分供应商及客户对公司的信用和持续经营存在质疑,应收及应付的信用要求更严格。
(4)国内外市场开拓受到影响,潜在客户质疑公司的长期供货能力,一些潜在知名客户(国内外知名客户)的认证工作也不得不延迟或暂时中止。
涤纶工业丝业务板块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公司拥有较稳固的市场地位,下游客户较分散,行业景气也较高,一季度收入和毛利仍保持较好水平。前述诉讼、仲裁及立案调查的影响更多体现为:员工士气较低;市场开拓活动停滞;募集资金(4万吨天花膜)项目推迟建设等。新能源汽车锂电池业务板块受到的影响较大,主要原因有:2018年2月份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产业链中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处于相对强势;行业景气度较低。智航新能源锂电池业务面临金融机构、原材料供应商及客户的压力较大,今年以来整体开工率不足,且存在员工士气较低、重大投资项目及市场开拓活动停滞等负面影响。
根据颜静刚、中技集团的回函,颜静刚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技集团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单位,有意向对外转让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并且,颜静刚、中技集团将在转让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过程中对承诺相关事项作出充分安排,以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前述诉讼、仲裁中涉及表外事项(没有列入资产负债表的事项)所涉及的合同均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盖章流程,公司对相关民间借贷涉及合同的签署、履约过程均不知情,公司不认可上述合同的效力,尚不能准确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颜静刚、间接控股股东中技集团的关系。未来由于实际控制人颜静刚、控股股东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公司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一方面公司将努力敦促实际控制人颜静刚、控股股东单位及时、足额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如果公司无法及时、足额得到相应的赔偿,不排除启用一切法律手段进行追讨。此外,公司将积极协调、推进重组工作,以顺利完成债务重组及控制权转让事项,并将控制权转让可能带来的收益以弥补公司可能面临的或有损失或解决公司目前面临的困难,保证企业中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3、其他说明
自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公司已披露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共26起,其中4起已开庭审理,而其他22起诉讼、仲裁均未开庭审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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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法院、仲裁机构判决结果及相关文件,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颜静刚、中技集团涉诉情况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日
附件:
颜静刚、中技集团涉诉情况
1、颜静刚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公告或已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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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41-50为控股上市公司2018年5月16日至6月13日期间披露的10件诉讼案例。
2、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自上海市高院网站、人民法院公告网等查询到的诉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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