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公司已于2018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新钢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5日
至2018年7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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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并在 2018 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
(三)特别决议议案:无
(四)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五)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 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帐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 2018年7月4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14:00-17:00。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联系人:王青 电话:0790-6294351/0790-6292961。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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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4 新余钢铁 MTN001”跟踪
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上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A,“14 新余钢铁 MTN001”上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本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A,“14 新余钢铁 MTN001”本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委托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对本公司主体及公司发行2014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4 新余钢铁 MTN001、债券代码:101464029 )进行了跟踪评级。
大公国际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近日出具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8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14 新余钢铁MTN001”的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8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