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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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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8-033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2日以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2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纪明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纪明先生、孟建新先生、吕春绪先生、张健辉先生、张勤先生、邹七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提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8年7月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一。

二、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戴晓凤女士、徐莉萍女士、严继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侯选人徐莉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提请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戴晓凤女士、徐莉萍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严继光先生已报名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于2018年6月26日至6月28日在重庆市举办第九十五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首次培训),书面承诺并保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提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严继光先生的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具体详见2018年7月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二。

四、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 年7月1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长沙市金麓国际大酒店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7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上的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附件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附件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纪明先生,中国国籍,196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军区司令部第三部学员、翻译、政治部宣传科干事,湖南省军区政治部宣传处干事,华天文化娱乐公司总经理,紫东阁华天大酒店总经理,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任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南新天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陈纪明先生除担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孟建新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信用管理师。历任本公司汨罗生产厂厂长、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证券部部长,2004年1月至2007年8月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兼证券部长;2007年8月至 2008年1月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兼董秘;2008年3月至2011年4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董事会秘书;2011年4月至 2012年9月任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董事会秘书;2012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董事会秘书,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现为湖南省国资委青年联合会常委。

孟建新先生除担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吕春绪先生,中国国籍,194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博士生导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88年11月至1994年8月任华东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副院长,1994年9月至1995年12月任南京理工大学校长助理,1996年1月任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现任中国民爆学会主任委员、中国民爆器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民爆行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化工学会副理事长、江苏省药物中间体及表面活性剂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江苏省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南京理工大学炸药研究中心主任及国际炸药工作者协会、国际烟火学会会员、南京东诺工业炸药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0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吕春绪先生持有本公司58万股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张健辉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高级经营师。2002年9月至2004年6月,湖南省向红机械厂综合管理部部长;2004年6月至2007年5月,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07年5月至2010年7月,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湖南神斧民爆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 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部长;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 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长(党委组织部长);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部长;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本公司双牌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双牌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本公司总经理助理、邵阳三化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8年6月至今本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张健辉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张勤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湖南省向红机械厂技术员、车间主任、分厂厂长;2000年1月至2003年6月任湖南省向红机械厂总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7年6月任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 2008年3月任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1年7月任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郴州七三二零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任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

张勤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邹七平先生, 中国国籍,1985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北京北方华天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2010年4月至2011年7月,借调至华天集团总部采购中心任北方区采购主管;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任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主管、兼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6月至今,任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董秘助理,证券事务代表。

邹七平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戴晓凤女士,中国国籍,1960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湖南财经学院金融系金融专业本科毕业,1983年7月至2000年3月,湖南财经学院金融系任助教、讲师、副教授;2000年4月至今,任湖南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教授,湖南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

戴晓凤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戴晓凤女士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徐莉萍女士,中国国籍,1966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湖南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方向博士生导师。2003年7月至2006年10月,湖南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06年10月至今,湖南大学教授、财务管理系主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企业并购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产权会计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财务学会秘书长。

徐莉萍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莉萍女士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严继光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1年7月至2011年7月,湖南鹏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2012年12月至今,湖南融邦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

严继光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严继光先生已报名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于2018年6月26日至6月28日在重庆市举办第九十五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首次培训),书面承诺并保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8-03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 2018年7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 7月17日下午15:00 至 2018年7月18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会议地点:长沙市金麓国际大酒店(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1.01 非独立董事陈纪明先生

1.02 非独立董事孟建新先生

1.03 非独立董事吕春绪先生

1.04 非独立董事张健辉先生

1.05 非独立董事张 勤先生

1.06 非独立董事邹七平先生

2、《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2.01独立董事戴晓凤女士

2.02独立董事徐莉萍女士

2.03独立董事严继光先生

3、《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3.01非职工代表监事陈碧海先生

3.02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小萃女士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情况详见2018年7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上述1、2、3项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 6 名,选举独立董事 3 名,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上述1、2项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7月16日和2018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19号新天地大厦12楼1215房;

邮编:410013;传真:0731-88936158。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联 系 人:孟建新先生

联系电话:0731-8893600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96”

2、投票简称:“南岭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7月18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如下:

1、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

请委托人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个选项中用“√”选择一项,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对于累计投票提案。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8-035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2日以传真、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2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宏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

案》。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同意提名陈碧海先生和王小萃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决定,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8-036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于2016年11月18日任期届满。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领导班子面临换届,暂时无法完成公司新一届董事、监事提名工作。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为了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推荐,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陈纪明先生、孟建新先生、吕春绪先生、张健辉先生、张勤先生、邹七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戴晓凤女士、徐莉萍女士、严继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侯选人徐莉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在公司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况。且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除严继光先生外,戴晓凤女士、徐莉萍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严继光先生已报名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于2018年6月26日至6月28日在重庆市举办第九十五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首次培训),书面承诺并保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附件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纪明先生,中国国籍,196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军区司令部第三部学员、翻译、政治部宣传科干事,湖南省军区政治部宣传处干事,华天文化娱乐公司总经理,紫东阁华天大酒店总经理,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任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南新天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陈纪明先生除担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孟建新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信用管理师。历任本公司汨罗生产厂厂长、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证券部部长,2004年1月至2007年8月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兼证券部长;2007年8月至 2008年1月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兼董秘;2008年3月至2011年4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董事会秘书;2011年4月至 2012年9月任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董事会秘书;2012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董事会秘书,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现为湖南省国资委青年联合会常委。

孟建新先生除担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吕春绪先生,中国国籍,194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博士生导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88年11月至1994年8月任华东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副院长,1994年9月至1995年12月任南京理工大学校长助理,1996年1月任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现任中国民爆学会主任委员、中国民爆器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民爆行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化工学会副理事长、江苏省药物中间体及表面活性剂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江苏省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南京理工大学炸药研究中心主任及国际炸药工作者协会、国际烟火学会会员、南京东诺工业炸药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0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吕春绪先生持有本公司58万股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张健辉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高级经营师。2002年9月至2004年6月,湖南省向红机械厂综合管理部部长;2004年6月至2007年5月,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07年5月至2010年7月,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湖南神斧民爆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 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部长;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 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长(党委组织部长);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部长;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本公司双牌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双牌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本公司总经理助理、邵阳三化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8年6月至今本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张健辉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张勤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湖南省向红机械厂技术员、车间主任、分厂厂长;2000年1月至2003年6月任湖南省向红机械厂总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7年6月任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 2008年3月任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1年7月任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郴州七三二零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任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

张勤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邹七平先生, 中国国籍,1985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北京北方华天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2010年4月至2011年7月,借调至华天集团总部采购中心任北方区采购主管;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任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主管、兼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6月至今,任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董秘助理,证券事务代表。

邹七平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戴晓凤女士,中国国籍,1960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湖南财经学院金融系金融专业本科毕业,1983年7月至2000年3月,湖南财经学院金融系任助教、讲师、副教授;2000年4月至今,任湖南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教授,湖南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

戴晓凤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戴晓凤女士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8、徐莉萍女士,中国国籍,1966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湖南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方向博士生导师。2003年7月至2006年10月,湖南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06年10月至今,湖南大学教授、财务管理系主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企业并购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产权会计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财务学会秘书长。

徐莉萍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莉萍女士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9、严继光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1年7月至2011年7月,湖南鹏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2012年12月至今,湖南融邦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

严继光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严继光先生已报名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于2018年6月26日至6月28日在重庆市举办第九十五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首次培训),书面承诺并保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8-037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于2016年11月18日任期届满。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领导班子面临换届,暂时无法完成公司新一届董事、监事提名工作。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为了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 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陈碧海先生和王小萃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与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中,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附件一: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碧海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4年11月至2013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4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4月任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任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任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湖南岳阳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湖南岳阳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任湖南岳阳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陈碧海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小萃女士,中国国籍,1968年9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职称。2001年7月至2007年5月任湖南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工董事;2007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党委书记;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任公司双牌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经理。

王小萃女士除担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经理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