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2018-062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行政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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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出席董事推举董事邱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董事张杰、独立董事金曹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问闻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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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基本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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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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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正案〉等事项的工商变更及备案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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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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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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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其中议案3为特别表决议案,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乐天、吴哲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8-06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8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建议,选举吴黎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2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1、吴黎明先生:
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曾担任中共新疆精河县委宣传部干事,党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南京大陆产业投资集团投资管理部副总监,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董事局办公室行政经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公司行政总监,瑞尔德(太仓)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助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深总监、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