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7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2018-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8-026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红河州新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贸易”)销售人民币350万元的服饰产品,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新都贸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冯玲玲女士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秉政先生在本次董事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红河州新都贸易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应孔程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1577282276U

住 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湖东路215--221号

经营范围: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日用百货、服装、家用电器、矿产品销售

主要股东:应孔程持股50%、冯迎雪持股50%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都贸易总资产为1318万元、净资产为6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755万元、净利润-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新都贸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冯玲玲女士的亲属控制的企业,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新都贸易预计发生日常交易350万元人民币,双方约定以公司确定的折扣及结算方式进行结算付款。

公司向新都贸易销售产品遵循公司统一的加盟商定价原则,价格公允。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新都贸易的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持续性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新都贸易于2018年7月1日签订了《特许经营合同》之附加协议,涉及产品包括男、女服装类及配饰类系列产品,合同金额为350万元。双方合作经营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及红河州新都贸易有限公司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本公司在当地市场及品牌的宣传推广,对于公司品牌销售长期稳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2、本次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且交易金额及其占同类交易的比重较小,预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公司在交易中拥有主动权,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9.55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送独立董事审阅,我们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该项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交易由双方平等协商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核查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交易协议;

4、保荐机构意见。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8-027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309号公司总部7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由董事长谢秉政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18年6月22日以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关联方红河州新都贸易有限公司预计销售服饰产品350万元人民币,并与其签订交易相关协议。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谢秉政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