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
应收债权尚未收回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8-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8-084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

应收债权尚未收回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欠款的基本情况

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爱置业”)原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0%股份。2017年4月6日,经公司八届六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和安徽江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龙投资”)于2017年4月6日在安徽省淮南市与淮南永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嘉商业”、“乙方”)签署《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安排,永嘉商业同意受让本公司及江龙投资所持有的仁爱置业100%股权。截至目前,仁爱置业已经完成股权变更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完成。

由于仁爱置业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从2015年至出售前陆续为仁爱置业垫付其所开发的天鹅湾中校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土地出让金、前期开发支出以及该项目建设的工程款支出等相关费用,累计垫付人民币11.07亿元,从而形成公司对仁爱置业的应收债权。

对于上述欠款及资金占用费,公司与仁爱置业及永嘉商业协商,永嘉商业同意将支付仁爱置业剩余的11.14亿淮南天鹅湾中校区的项目转让款用于归还仁爱置业尚欠公司的往来款,资金占用费已在转让款中予以考虑,具体支付时间按项目转让协议约定2017年12月15日前支付。上述欠款及约定偿还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7年12月19日,由于仁爱置业暂未收到永嘉商业11.14亿项目转让款,因此仁爱置业未向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其后公司与仁爱置业及永嘉商业进行协商,争取让仁爱置业于2018年4月30日前清偿上述欠款。同时公司披露如未能于2018年4月30日前收回上述欠款,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对该笔债权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应收债权尚未收回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8年4月28日,鉴于上述欠款预计短期内尚无法收回,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了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争取让仁爱置业于2018年6月30日前清偿上述欠款,同时公司在2017年度财务报告中对该笔应收款项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应收债权尚未收回的风险提示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收回对仁爱置业的上述债权款项。

二、正在采取的措施

公司与仁爱置业及永嘉商业多次接洽并现场了解仁爱置业经营情况,积极协商回款事宜,以尽快收回上述往来款项目。公司将及时披露最新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对仁爱置业的债权系垫付其房地产项目开发投入,上述往来欠款逾期暂未对公司生产造成不良影响。

2、目前公司正在与仁爱置业及永嘉商业进行协商,争取让仁爱置业尽快清偿上述欠款。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对应收款项的计提的相关政策规定,公司已在2017年度对该笔应收款项按照5%的比例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8-085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收购碧海银湖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原交易事项概述

2018年6月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人民币65,492.2911万元收购江门市乐活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乐活”)所持有的江门市碧海银湖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海银湖”或“标的公司”)17.1429%的股权、拟以人民币54,576.7183万元收购西藏粤丰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丰源”)所持有标的公司14.2857%的股权、拟以人民币54,576.7183万元收购西藏众汇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汇盈”)所持有标的公司14.2857%的股权、拟以人民币54,576.7183万元收购广州市誉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坤投资”)所持有标的公司14.2857%的股权。公司合计以人民币229,222.446万元收购标的公司60%股权。关于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碧海银湖公司股权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8-071号)。

2018年6月14日,鉴于公司尚需对收购标的公司60%股权的交易方案进行完善,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取消原定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待完善相关收购方案后,再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取消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同时公司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后,公司需要重新调整安排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因此,经审慎研究,并经2018年7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取消以人民币229,222.446万元收购标的公司60%股权的交易事项。

取消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产生影响。取消本次交易后,公司预计短期内现金支付压力将大为缓解,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后续发展。

因原收购协议约定:“除上述签署即生效条款外,本协议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后生效”,因此该收购协议目前尚未能生效,故取消本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三、取消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本次取消交易事项经2018年7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杨树坪、杨树葵、陈湘云、范志强回避表决后,董事会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李新春、吴向能、王朋发表对本次取消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原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后,公司需要重新调整安排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经审慎研究,我们同意取消此交易。因原收购协议约定:“除上述签署即生效条款外,本协议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后生效”,因此该收购协议目前尚未能生效,故取消本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取消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8-086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6月22日以传真或电邮的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收购碧海银湖公司股权的议案》。

鉴于目前的市场环境,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上述影响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后,同意取消以人民币229,222.446万元收购江门市碧海银湖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的交易事项。因原收购协议约定:“除上述签署即生效条款外,本协议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后生效”,因此该收购协议目前尚未能生效,故取消本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取消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杨树坪、杨树葵、陈湘云、范志强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调整公司总部职能部门设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决定将公司总部的职能部门调整为:1、集团经营与工程管理中心,2、财务管理中心,3、行政人事中心,4、法务合同中心,5、产品研发与成本控制中心,6、预结算中心,7、资金管理中心,8、审计监察中心,9、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心,10、企业投资与发展中心,11、集团营销管理中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8-087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权质押方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豪城”)质押股份均未出现平仓风险。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豪城”)持有本公司股份139,931,928股,占公司发行股本总数的5.52%,是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的关联方,为粤泰控股的一致行动人,粤泰控股为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其原累计质押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117,107,328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1,943,000限售流通股质押,质押给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1,422,000限售流通股,合计质押130,472,3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3.24%。

2018年7月3日,广州豪城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9,459,600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上述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本次质押完成后,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质押完成后,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的股份总数占公司发行股本总数的63.45%,占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8.90%。

二、本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本次广州豪城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9,459,600限售流通股是根据之前粤泰控股、广州豪城、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新意”,粤泰控股的关联方,粤泰控股的一致行动人)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质押协议文件约定的相关条款,按照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要求补充质押股份。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粤泰控股、广州豪城、广州新意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经营收入、股票分红等。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广州豪城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9,459,600限售流通股是根据之前粤泰控股、广州豪城、广州新意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质押协议文件约定的相关条款,按照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要求补充质押股份。按照质押协议约定,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粤泰控股、广州豪城、广州新意将采取补充质押或者追加现金保证金等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平仓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