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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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型奥氏体耐热钢SP2215通过锅炉压力容器用材料
技术评审的公告

2018-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56 股票简称:永兴特钢 公告编号:2018-054号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型奥氏体耐热钢SP2215通过锅炉压力容器用材料

技术评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由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提供的钢管坯,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进不锈”)生产的新型奥氏体耐热钢SP2215高压锅炉管,通过了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锅炉压力容器用材料技术评审”,获准用于超超临界锅炉的过热器、再热器等部件,以及类似工况的受压元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研发进展

前期,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武进不锈共同合作研发新型奥氏体耐热钢SP2215高压锅炉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6号)。

新型奥氏体耐热钢SP2215是一种具有创新性的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奥氏体耐热不锈钢,具有更高的高温持久强度以及优良的抗蒸汽氧化性能,填补了相关材料在国内的空白,解决了620℃乃至650℃超超临界机组建设选材问题,提升火电机组运行效率并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对行业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近期,在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的“高合金钢(奥氏体耐热钢SP2215)无缝钢管技术评审会议”上,由公司研发生产管坯,武进不锈加工的新型奥氏体耐热钢SP2215高压锅炉管,已通过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技术评审,管材可用于超超临界锅炉的过热器、再热器等部件,以及类似工况的受压元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由公司提供的钢管坯,武进不锈生产的新型奥氏体耐热钢SP2215高压锅炉管,通过了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技术评审,标志着该产品获得了压力容器监管机构的准入认可,已满足在锅炉压力容器领域予以应用的条件,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1、新型奥氏体耐热钢SP2215通过评审后,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高压锅炉用材料领域的领先地位,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在高压锅炉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2、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国家倡导建设高参数、大容量、环保型火电机组,后续建设将以620℃及以上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为主,已建成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在更新升级过程中,也需使用新型奥氏体耐热钢SP2215。该产品附加值较高,市场应用空间巨大,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有望培育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三、风险提示

新型奥氏体耐热钢SP2215未来销售情况取决于市场的认可度及需求。公司尚无法预测该产品对2018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锅炉压力容器用材料技术评审结论证书。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4日

股票代码:002756 股票简称:永兴特钢 公告编号:2018-055号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快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新能源”)锂电项目建设进度,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永兴新能源股东李新海达成一致协议,受让李新海持有的永兴新能源股权,并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兴新能源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及上游配套项目已进入关键建设期,股东李新海持有的永兴新能源股权出资期限已届满但未能实缴出资,且由于李新海自身发展需要,李新海与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受让李新海持有的永兴新能源出资额为3000万元的股权(占永兴新能源注册资本的30%),受让价格为0元。受让后,公司持有永兴新能源100%的股权,永兴新能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

2、交易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姓名:李新海;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长沙市岳麓区高家坪**栋***室。

公司与李新海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前,李新海持有永兴新能源出资额为3000万元的股权,占永兴新能源注册资本的30%,尚未实缴出资。

本次交易后,李新海不再持有永兴新能源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MA368A877D

3、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长新东路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高兴江

6、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含锂矿石选矿;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与销售,锂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与加工;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国内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设立时间:2017年8月30日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永兴新能源总资产:99,472,341.05元,净资产 59,472,341.05元;2017年8月30日至12月31日,永兴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27,658.95 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永兴新能源总资产:302,442,491.58元,净资产 57,410,199.31元;2018年1-6月,永兴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062,141.74元。(2018年数据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本次转让前,公司认缴出资7,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李新海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本次转让后,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在本次转让后,公司将实缴全部出资10,000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涉及的拟转让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2017年12月,公司将持有的永兴新能源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股权及相应的出资权利义务(实际缴纳金额为0元,占永兴新能源注册资本的30%)转让给李新海,转让价格为0元。截至本次股权转让前,李新海未实缴出资额,交易双方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0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李新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李新海

乙方(受让方):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未设置任何权利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或诉讼。

2、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如有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具体情形以出资证明书载明为准,双方已确认无异议。

3、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万元。

4、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六、涉及转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后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本次交易不涉及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3、本次交易的目标资产为股权,不涉及交易标的的债权债务转移。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兴新能源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及上游配套项目已进入关键建设期,股东李新海持有的永兴新能源股权出资期限已届满但未能实缴出资,且由于李新海自身发展需要,李新海决定转让其持有的永兴新能源股权,公司同意受让其持有的永兴新能源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完成对永兴新能源注册资本全额实缴到位,有利于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永兴新能源已组建了自身锂电材料研发生产团队,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永兴新能源未来的生产产生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永兴新能源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工商变更通知书》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