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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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2018-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3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57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1元,募集资金总额 1,377,9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57,493,9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20,406,1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06 月 24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角支行的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833,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7,572,6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 000233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2014年6月24日,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角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山三角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之间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8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 “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7,111.52万元及其孳息合计人民币62,485.9724万元变更用于“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建设,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中“年产11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203,256.35元(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万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48363641725)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中国银行中山三角支行及招商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