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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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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8-04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7月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王斌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长晏志勇代为出席并表决,外部董事陈元魁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外部董事裴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晏志勇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明江为公司总经济师,聘任宗敦峰、周建平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王书宝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张建文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聘任丁永泉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该等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履历表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控股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0.5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9亿元人民币,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原股东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0.5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公司持股90%、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江苏省宿迁市激光智造小镇PPP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建(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专项基金与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照10%、30%、50%、10%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江苏省宿迁市激光智造小镇PPP项目,项目投资额为43.27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岱山县526国道岱山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岱山蓬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70%、20%、10%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岱山县526国道岱山段改建工程PPP项目,项目投资额为41.35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义乌商城大道隧道(雪峰东路—浙医四院)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公司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按照10%、90%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义乌商城大道隧道(雪峰东路—浙医四院)工程PPP项目,项目投资额为42.85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附件:刘明江、宗敦峰、周建平、王书宝、张建文、丁永泉先生履历表。

刘明江先生履历表

宗敦峰先生履历表

周建平先生履历表

王书宝先生履历表

张建文先生履历表

丁永泉先生履历表